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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年一过,法拉盛最大一家华裔招牌公司,因为欠薪问题,收到劳工局罚款单67万美金。此案在新年前,劳工部只要求16万美金。4倍的罚款从何而来?据华裔招牌公司老板介绍,大部分所谓欠薪工人都已经回中国了。而一些西语裔员工,身为非法移民,根本不敢出来领所谓“欠薪”。
自经济危机一步步加深,律师楼接到的类似上例案件增多,反映出有些华人的中小型企业受到劳工局等政府部门的不合理的指控。
有三家华人开的餐厅不久前突然收到劳工局发来的信函,称他们拖欠工人的工资,数额分别为12.6万美元、10万美元和近8万美元。经过代理律师的调查发现,劳工局提供的被拖欠工资的人名单中,相当部分的人根本不是餐馆的工人,还有的人根据名单上面的地址也无法联系到。在能找到的三个人中,虽然都是餐馆工人,但是他们一致表示餐馆并不欠他们工钱,而且还出具了证明。
本律师楼与劳工局的律师就此事谈过,对方承认,他们也找不到名单上的人。如果餐馆真的如数交了所谓“拖欠的工资”,这笔钱名单上的工人也拿不到。在给餐馆的信函中写明,支票应写给劳工局,而不是任何一位“欠薪”的工人。劳工局律师说,现在政府财政紧张,这笔钱将归政府所有。甚至说,如果餐馆不愿按劳工局出具的数额全额支付“欠薪”,那少给一点儿也可以。
劳工局和税务局一样,他们可以直接将商家的银行帐户冻结,在不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直接从中提钱。所以,如果商家接到他们的信函要求付钱,要先搞清楚这些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要请律师据理力争。这起案件中,餐馆方的代理方可向行业申诉委员会(Industrial Board of Appeals)申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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